本公司「觀霧國家森林遊樂區觀霧山莊OT案」招商成功
觀霧山莊位處觀霧國家森林遊樂區,早期原為員工廳舍,為能提供造訪觀霧遊客享有住宿服務,陸續整修成為今日的觀霧山莊。新竹林區管理處依據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,將觀霧山莊住宿及餐飲等相關設施委託民間營運,藉由民間參與方式,引進民間人力、創意及資金經營,以達成公用財產活化與旅遊服務機能提高。
本案營運許可期間自簽訂投資契約之日起算10年7個月(包含裝修期間及營運期間),可改善觀霧國家森林遊樂區觀霧山莊整體環境,並提升山友、遊客住宿及用餐服務品質,以平實合理收費價格健全整體相關遊憩服務機能。
本公司執行本案促參案件前置作業專業服務,於106年3月27日完成「農委會林務局新竹林區管理處」與「觀霧休閒山莊股份有限公司」簽約作業。
